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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僱員﹕提早取款沒不妥長青網文章

2012年0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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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23日 06:35
2012年07月23日 06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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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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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了解強積金計劃的消息人士稱,訛稱「永久離港」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僱員,不少都是假稱回內地當自僱人士,令當局難找僱主確認其說法真偽。雖然此大話或可騙人於一時,但不少人卻在數年後須付出代價,例如有僱員在網上訴苦,指當年宣誓稱「永久離港」後卻未有長期離港,有僱主疑得悉僱員講大話後以此作把抦,拒再為僱員供強積金,令員工啞子食黃連卻又不敢投訴。


無良僱主得悉要脅拒供款

亦有僱員約4年前提早領取強積金後,近月再發假誓,欲再次以返內地當自僱人士為由提取強積金,終被積金局調查及面臨遭檢控。陳先生便是因第二次宣誓稱「永久離港」而遭積金局調查,但他不單沒後悔,還反過來向記者投訴指積金局督察在電話中涉滋擾或恐嚇他,他堅稱強積金其實是他的錢,故不認為提早取款有不妥。


李卓人倡宣誓出示書面證明

強積金管理局非執行董事黃國健坦言,若僱員發假誓提早領強積金罪成僅罰6000元,確對守法市民不公平,故促請積金局「殺一儆百」,以較重的罪名檢控一些嚴重個案,例如取得強積金揮霍,以加強阻嚇力。


工黨主席李卓人則指,若年輕僱員真的欲永久離港,不外乎是移民,或外國已有僱主請他,又或是已在外國購買物業定居。故李卓人促請積金局日後應要求宣誓「永久離港」的僱員,必須出示有關的書面證明如外國僱主聘用書或移民文件,以防範欺詐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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